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第2季度对防水卷材等64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抽查,并于2016年12月14日在其官网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其中,抽查了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周口、驻马店、信阳10个省辖市25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JC/T690-2008《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和《2015年第2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标准、法规及相关要求,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耐热性、拉力、延伸率、低温柔性、热老化、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胎基材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3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新郑市鑫雨防水建材厂、新密市天虹防水材料厂、新乡锦绣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彩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不合格的项目涉及到可溶物含量、低温柔性(老化前后)、热老化(质量损失)、横向拉力、纵向延伸率等。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