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陆先生打电话向现代快报投诉,称自己花300多万买了一套别墅,刚拿到手没多久就开始漏水,开发商前后维修了近10次,装修因此耽误了快两年,他认为开发商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开发商表示,房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是已经尽到维修义务,至于补偿问题,没办法保证“一定满足”。
投诉: 别墅没入住就漏水 装修耽误两年多 2010年,陆先生在浒关旭辉上河花园小区买了一套300平米左右的联排别墅,总价320万元。2012年6月,房子拿到手了,他也开始准备装修,但没想到的是,烦恼从此开始了,“刚拿到没多久,房子就开始出现漏水,一下雨,每层都漏。” 陆先生立即找到开发商旭辉集团,对方查看后表示,会对房子进行维修。让陆先生没想到的是,这次维修“不是结束而是开始”,随之而来的,是“大大小小维修了不下10次”的维修,直到去年6月底,才算基本解决了漏水问题。 陆先生说,自己家是四世同堂,上有老奶奶和父母,下有两个孩子,“本来期望着能改善一下住房条件,没想到因为漏水问题耽误了两年”。因为漏水,这套别墅一直没能装修入住,“家里住不下,我奶奶现在还只能住在车库里。” “新房子没入住就开始维修了,而且维修时间长达二年,这样的房子具备交房条件吗?房子的使用年限是固定的,那这损失的两年时间怎么算?”他觉得,虽然开发商进行了维修,但是房子出现漏水问题是事实,耽误了装修入住也是事实,开发商应当给个交代,“毕竟耽误了两年,我觉得应当按延期交房处理,或者是对这两年因漏水没能入住给予一定的补偿。” 开发商: 房子确实存在问题 已尽到维修义务 陆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苏州寒山闻钟论坛上,苏州高新区质监部门回复称,陆先生的房子经过维修,“未发现有投诉反映的渗漏水现象。”关于陆先生提出的经济补偿问题,不在质监部门的投诉处理受理范围内,他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或进行诉讼。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旭辉集团苏州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陈恒。他表示,公司认同陆先生关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说法,他们已帮陆先生家房子进行了“全方位的维修”,对方也认可了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至于维修时间跨度,以及究竟维修了几次,他需要核实一下相关资料才能确定。陈恒认为,房屋作为特殊商品,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很难避免,作为开发商,他们已尽到了相应的维修义务。 对于陆先生提出的“耽误入住时间赔偿”的问题,陈恒表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一块并无明确规定,所以他没法保证一定能满足陆先生的这一诉求。房屋的质保期是5年,“只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在开发商的维修范围之内,我们一定会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陈恒表示,后期会与陆先生进一步沟通,如果陈先生的诉求“合情合理”,开发商本着“人道主义关怀”的角度,可以与他再谈一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