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先进,表彰在协会活动及生产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根据《湖南省建筑防水行业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会将进行2016年度行业先进单位(包括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和年度优质代理商的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2016年度行业先进单位: 省内经营的防水材料生产单位或防水工程施工单位。 2.2016年度优质代理商: a)省内企业在湘合作或在外省合作的品牌代理商; b)省外企业在湘合作的品牌代理商。 二、评选条件 先进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社会信誉好。 2.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经营思想端正,基础工作健全、扎实,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全省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3.企业在本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运行良好。 4. 支持协会工作,参加协会一年以上(含一年),遵守协会《章程》和各类管理办法,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优质代理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社会信誉好。 2.代理商与其品牌公司合作密切,业绩突出,担当重要项目或有重要贡献,信誉良好。 3.优质代理商由会员企业(参会一年以上)推荐,不同品牌企业可以推荐相同代理商。 三、评选要求: 1.参评单位需在本月20日前按要求向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 2.优秀代理商的推荐数量:会员单位推荐不超过2家在省内经营的代理商;本省生产经营的企业可推荐1家在省外经营的代理商。 来源:湖南省建筑防水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