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监局稽查局近日接群众举报,对湖南晴朗防水卷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存在无证生产、冒用厂名厂址和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现场500卷问题产品依法封存。
经核实,湖南晴朗防水卷材科技有限公司并与山东鑫达鲁鑫防水卷材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因此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的标注“赛力克”牌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进行抽样送检,认定抽样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指标为:低温柔性、浸水后质量增加。 “按国家标准,低温柔性这一指标要求为无裂缝,实际检测有裂缝。浸水后质量增加标准要求为≤1.0%,实际检测为1.3%”。省质监局稽查局局长罗纳晚介绍,“低温柔性”是决定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内在品质的重要特性指标。建筑防水卷材低温柔性不合格,可能只有3~5年的使用寿命,短的甚至只有1~2年。“浸水后质量增加”指标不合格会引起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性状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产品的防水性能。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8月1日就发布公告,无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该公司至今未获得建筑防水卷材的生产许可证,属于无证生产。 目前,执法人员已对现场查获的货值6万余元的500卷涉嫌无证、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及不合格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依法封存。同时,省质监部门将对该公司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让制假贩假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