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消息,维特科思(832931)近日发布公告称,因拖欠房租、水电等费用遭起诉,涉342万费用及违约金要缴纳。 公告显示,维特科思曾与湖北新华书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书业”)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自2013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维特科思租赁新华书业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268号崇文书城三楼919平方米场地用于自主经营。 (网络配图) 维特科思于去年12月13日收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新华书业要其支付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合计257万,并支付违约金合计85万。两项费用合计342万。 维特科思承诺,若与新华书业这起纠纷产生费用,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全体发起人股东共同承担,与公司无关。 |